發稿單位:都市發展局
發稿時間:111年2月9日16:00
為考量佳里區民眾活動休閒之需要,經地方爭取興建活動中心終有成果,佳里區第二聯合活動中心新建工程用地都計變更案,經內政部核定並由市府於111年1月28日發布實施,變更內容包括0.7199公頃為機關用地、0.1894公頃為道路用地及0.005公頃為綠地用地,計畫總面積約 0.9143 公頃。
市府都發局表示,本府選定基地位於佳里都市計畫區西側,現址為原佳里區第一公墓部分用地,該公墓用地為配合都市整體發展,已全數遷葬完畢,未來作為聯合活動中心使用,除可活化土地利用效能外,該基地與六里聯合活動中心分別位處佳里都市計畫區一東一西,可各自分擔其服務範圍內人口,作為村里會議、居民休憩、老人長期照顧或社會福利執行據點,營造在地優質的多功能育樂休閒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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