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治

環檢警聯合稽查嚴格把關 南市府全力防堵農地濫倒

發稿單位:農業局

發稿時間:111年2月18日

 

針對立委陳椒華質疑臺南市府改善農地遭濫倒廢棄物及廢土問題,南市府說明,農地違規使用事件多因濫倒業者心存僥倖及少部分民眾未諳填土規定,除持續強化環檢警聯合稽查,環保局亦針對非法棄置熱區架設移動式攝影機監視,嚴格把關並多面向防堵,全力降低濫倒狀況。

 

南市府強調,如獲悉農地遭濫倒廢棄物及廢土等非農業使用行為,立即啟動農地違規稽查小組聯合稽查機制,加強廢棄物非法棄置取締及稽查,並與南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成立單一聯絡窗口,提升案件處理時效與效能。

 

另為即早發現、遏止非法棄置情事,環保局除加強稽查、巡查,更特地針對非法棄置熱區架設移動式攝影機監視,並委託民間量能大範圍空拍巡檢,不定時發布新聞稿或藉臉書宣導,鼓勵民眾及當地志義工於發現非法棄置行為時,立刻通報環保陳情專線(0800-066666)處理。

 

農業局表示,依據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第2-1條規定:「農業用地為從事農業使用而有填土需要者,其填土土質應為適合種植農作物之土壤,不得為砂、石、磚、瓦、混凝土塊、營建剩餘土石方、廢棄物或其他不適合種植農作物之物質」,若不符合農業使用,即會按農業發展條例第69條規定依區域計畫法或都市計畫法規定,移送地政局或都市發展局裁處。

 

環保局指出,當承辦人員獲悉前往稽查農業用地回填物時,無論回填營建土石方或廢棄物,若於稽查現場發現有運送車輛時,立即攔檢,並要求司機出示相關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未攜帶即予依法開罰;屬廢棄物者,則再依照廢棄物清理法全程查處、監控,若可能有影響環境之虞者,將採樣送測確定該廢土是否對環境有危害,並視違規情節移(函)送地檢署以刑事偵辦。

 

另外,立委陳椒華亦關切近期有學者關心鯤鯓路附近農地疑有回填情形。南市府表示,該地點經農業局核可為水產養殖設施容許使用案,亦有土方證明,經環保局稽查現場,尚未發現有回填混凝土、磚塊及營建剩餘土石方等狀況,然因出流管制計畫尚未經審核通過即進行填土,業遭市府開罰33萬元在案;至檢舉預算5年掛蛋一說,經查近5年農業局受理違規檢舉案件數共1,602件,受理後均經積極辦理,並交由地政局或都市發展局依法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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