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單位:新聞及國際關係處
發稿人:宋金燕 2991111#8419
發稿時間:111年3月29日16:35
台南市為輔導未登記工廠合法化,今年2月份加開4場說明會,累計召開25場說明會,並協請各區公所針對轄區內未登記工廠進行訪查,在各方的努力下,截至3月21日截止,列管既有未登記工廠計2,845家,扣除非屬工廠或已關廠計575家,納管件數計2,741家,申請納管率超過100%。
台南市長黃偉哲指出,輔導未登記工廠納管是國家政策,也是一個法律的要求,然輔導有一定期限。
黃偉哲表示,輔導、轉型改善或者要求限期遷廠,市府定依照國家的法令,依法行政。黃偉哲強調,「我們該怎麼做就怎麼做」,違章建築有違章建築的處理要點,違章工廠有違章工廠的處理要點,未登記工廠有未登記工廠的處理方式,依照法律執行。
經發局今(29)日市政會議陳報「未登記工廠輔導成果報告」指出,中央修訂的「工廠管理輔導法」已於109年3月20日開始實施,規定105年5月19日前既有未登記工廠須於2年內申請納管、3年內提出改善計畫,現今納管申請期限至今年3月19日,惟遇假日順延至3月21日截止。
經發局進一步表示,依據公所、輔導團訪查結果計有575家非屬工廠、無法納管,後續移請土管、建管單位,依權責列冊管理。對於已申辦納管案件,如經審查無法納管,依法命令停工,並媒合遷廠至工業用地,輔導辦理工廠登記。如經查獲未停工,將依「未登記工廠停止供電供水作業程序」處斷水、電處分。至於未登記工廠經處以斷水、電者,並限期3月內搬遷機械設備,至多展延乙次;逾期未搬遷,移請工務局依台南市違章建築處理要點裁處。
值得一提的是,申請納管案件從今(111)1月27日(春節前)1,020件,至3月21日截止共2,741件,增加1,721件,短期間爆量增加1.68倍。經審查同意納管後,業者須於明(112)年3月19日前提改善計畫,因應將來增加稽查人力,將比照其他工業縣市陸續增加人力,以加速輔導業者合法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