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治

台南市政府經發局推動工業區事廢多元對策,確保去化量能,促進工業區發展 

發稿單位:經濟發展局

發稿時間:111年4月15日13:40

 

因應廢棄物清理法第32條所述,新設工業區需於「區內」或「區外」規劃設置事業廢棄物處理設施,為確保台南工業發展無後顧之憂,台南市政府推估包含已開發之柳營科技工業區、永康科技工業區、樹谷園區、新吉工業區、開發中之七股科技工業區及報編中之綠能產業園區未來10年之事業廢棄物產出及去化量能,同時,參考未來台南焚化爐之興建計畫,預先盤整可用量能與備援措施並提出因應措施,以確保未來產業發展,不受事業廢棄物處理量能限制。

 

經發局長陳凱凌表示,為避免台南工業區廢棄物處理量能不足之隱憂,已多次協調南科管理局蘇局長及工業局呂局長,促成南科及南科工增加處理量能,包括科技部南科園區除原有80公噸/日,規劃再增加160公噸/日,最終處理量能為240頓/日,另經濟部工業局臺南科技工業區,將新設255公噸/日之焚化爐,柳營科技工業區亦規劃新設80公噸/日之焚化爐(目前辦理環差審查中),3處焚化爐預計至114年將可增加495 公噸/日,事業廢棄物處理量能由現有的330 公噸/日提升到825公噸/日。

 

經發局說,目前市府開發之工業區事業廢棄物產生量為52.36公噸/日,加上開發中的七股科工及報編中的綠能園區,10年後之事業廢棄物總量約為79.32公噸/日,目前柳科工規畫設置焚化爐計可處理80噸/日,設置完成後將規劃優先處理本市自行開發工業區之事廢,減輕全市事廢負擔,促進工業區發展,在焚化爐興建完成之前(111-114年),以打包暫存方式先行因應,114年後可增加焚化爐去化處理量能495頓/日,將再行逐部去化。

經發局進一步表示,目前保留約4.77公頃之公共設施用地,約可暫置8.5萬公噸事業廢棄物,以因應未來經濟發展成長,事業廢棄物處置量需求增加時,仍可逐步暫存事業廢棄物,緩衝事廢處理量能,另有關廢清法修法前之工業區,依廢清法32條第2項規定,應於93年12月31日前完成設置事業廢棄物處理設施者,現階段多以經濟部工業局所轄工業區及都市計畫工業區為主,本府將積極協助及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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