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單位:財稅局
發稿日期:111年6月4日 11:20
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本土疫情持續升溫,本市餐飲業者因自主防疫停業或暫停內用致原顧客用餐區未作使用者,屋主可向該局申請房屋稅率由營業用3%降為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2%課徵,以減輕負擔。
該局指出,因疫情餐飲業者自主暫停內用,僅提供外帶服務,因此除工作區域,如廚房、點餐、收銀櫃臺、取餐區、等候區等實際作營業使用仍應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外,其原顧客用餐區未作使用者,可向該局申請房屋使用情形變更,調降房屋稅稅率由3%降為2%。
財稅局提醒,為減少疫情期間民眾外出洽公之風險,民眾可透過該局網站「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服務專區」線上提出申請,安心又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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