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碩士畢業陳姓人夫控訴,他的張姓妻子多次丟下2名小孩,與一名紀姓臨時工跑遍各家摩鐵開房,每次都「玩很大」無套內射,怒告紀男侵害他配偶權,造成他精神巨大痛苦,還需要接受身心科診療,憤而求償165萬,桃園地院根據高鐵票購買紀錄、張女手機定位等認定有偷吃行為,判紀姓小王須賠15萬,仍可上訴。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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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一名碩士畢業陳姓人夫控訴,他的張姓妻子多次丟下2名小孩,與一名紀姓臨時工跑遍各家摩鐵開房,每次都「玩很大」無套內射,怒告紀男侵害他配偶權,造成他精神巨大痛苦,還需要接受身心科診療,憤而求償165萬,桃園地院根據高鐵票購買紀錄、張女手機定位等認定有偷吃行為,判紀姓小王須賠15萬,仍可上訴。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