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21歲張姓男大生前天接獲法院判決書,載明竊盜手機耳機的事實明確,判刑4個月,可易科罰金,張男拿著判決書和母親討論不知該如何是好,並堅稱沒有行竊,覺得被冤判相當難過,昨天下午前往某百貨公司內的廁所輕生。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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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21歲張姓男大生前天接獲法院判決書,載明竊盜手機耳機的事實明確,判刑4個月,可易科罰金,張男拿著判決書和母親討論不知該如何是好,並堅稱沒有行竊,覺得被冤判相當難過,昨天下午前往某百貨公司內的廁所輕生。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