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治

臺南市延長電動車停車前2小時半價優惠措施

發稿單位:交通局

發稿時間:111年9月30日15:50

 

為響應國家發展綠能運具政策,臺南市自今年10月1日起延續實施「電動車停車前2小時半價」優惠措施1年,鼓勵市民使用低污染運具,達成淨零排放目標並兼顧永續發展需求,打造低碳、環保、宜居新府城。

 

交通局局長王銘德指出,鼓勵低碳綠能運具是黃偉哲市長非常重視的環保政策,因此自107年起針對電動車輛提供汽車前兩小時半價、機車當次半價優惠方案。據交通部統計,臺南市電動汽、機車從該年度的102、15,607輛,至111年大幅成長為2,029、54,152輛,顯見除了技術進步使民眾更願意使用電動車,相關優惠方案也達成政策目標。

 

王局長表示,執行中的第二期智慧路邊停車計費系統也將在112年完成60支「智慧停車收費充電樁」;辦理停車場委外經營時,也將要求得標業者在平面或立體停車場分別設置5%、10%的充電格位,預計114年全市充電樁可達600支以上。交通局將持續強化基礎建設,以營造電動車友善環境。

 

交通局指出,為維持停車周轉率及落實使用者付費精神,故規劃電動車停車費優惠,既提升民眾使用電動車輛的意願,也達成改善空污目的,亦可維護一般停車使用權益,政策施行至112年9月30日止。另已具有身心障礙停車相關優惠者,基於優惠不重複原則,不再享有本次電動車停車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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