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鄭姓男子今年4月間見素不相識的妙齡女子穿著性感,竟將自己手機以襪子包覆後放在機車停車格地上偷拍女子裙底,女子騎車時發現地上有手機,鏡頭正對著她當場被嚇傻,立即打電話報警提告;桃園地院法官審理時,鄭男坦承犯行,法官審結依無故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罪,判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本案還可上訴。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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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鄭姓男子今年4月間見素不相識的妙齡女子穿著性感,竟將自己手機以襪子包覆後放在機車停車格地上偷拍女子裙底,女子騎車時發現地上有手機,鏡頭正對著她當場被嚇傻,立即打電話報警提告;桃園地院法官審理時,鄭男坦承犯行,法官審結依無故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罪,判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本案還可上訴。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