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姓憲兵在國防部大樓擔任監控哨執勤人員,趁女憲兵小美(化名)值勤期間,破解對方手機的密碼,並將裡面約100個私密影片、照片傳到電腦內備份。台北地院一審依違反無故取得他人電腦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罪,判林男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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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姓憲兵在國防部大樓擔任監控哨執勤人員,趁女憲兵小美(化名)值勤期間,破解對方手機的密碼,並將裡面約100個私密影片、照片傳到電腦內備份。台北地院一審依違反無故取得他人電腦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罪,判林男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