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公司去年公告採購價值800多萬元的資訊設備,網美科技公司投標時,李姓經理涉找同行捷鼎系統公司黃姓實際負責人借牌陪標,台電事後發現實情向檢方告發,台北地檢署查明網美科技得標後,已交貨安裝通過台電驗收並完成付款,今依《政府採購法》詐術投標等罪嫌,將李男、黃男緩起訴處分各1年,2人須繳交國庫各5萬元與3萬元,網美與捷鼎2公司也須支付國庫各200萬元與2萬元,幾乎等於做白工。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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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公司去年公告採購價值800多萬元的資訊設備,網美科技公司投標時,李姓經理涉找同行捷鼎系統公司黃姓實際負責人借牌陪標,台電事後發現實情向檢方告發,台北地檢署查明網美科技得標後,已交貨安裝通過台電驗收並完成付款,今依《政府採購法》詐術投標等罪嫌,將李男、黃男緩起訴處分各1年,2人須繳交國庫各5萬元與3萬元,網美與捷鼎2公司也須支付國庫各200萬元與2萬元,幾乎等於做白工。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