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三總隊一名警員A男(化名)不滿被分手,竟在IG、臉書、推特、LINE等社群軟體,到處留言、傳訊、PO文稱前女友是「林口母狗」、「喜歡約砲」、「公車」、「香爐」等,還附上前女友裸照、個資,讓對方精神大受打擊,需要去心理諮商。日前法院判A男應賠償前女友76萬餘元,可上訴。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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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三總隊一名警員A男(化名)不滿被分手,竟在IG、臉書、推特、LINE等社群軟體,到處留言、傳訊、PO文稱前女友是「林口母狗」、「喜歡約砲」、「公車」、「香爐」等,還附上前女友裸照、個資,讓對方精神大受打擊,需要去心理諮商。日前法院判A男應賠償前女友76萬餘元,可上訴。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