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治

南市加強托育安全管理 黃偉哲七項行動確保幼兒受托安全

發稿單位:臺南市政府

發稿時間:112年6月18日14:00

臺南市長黃偉哲日前已對幼兒園教保管理提出「三大機制十項方案」,為加強公托家園、公私立托嬰中心、居家保母等幼兒托育安全觀念,黃偉哲要求社會局爰三大機制「預防」、「處理」、「處罰」提出七項行動,全面加強0-2歲幼兒照顧品質及安全管理。

 

社會局盧禹璁局長指出,臺南市目前有103家合法立案托嬰中心、15家公共托育家園與公設民營托嬰中心,現有登記居家保母人數為1,953人,皆可從中央建置托育媒合平臺以及臺南市政府社會局網站育兒資訊專區查詢。社會局針對3大機制7項行動詳細說明如下:

 

一、預防輔導機制:
(一)專人輔導及辦理評鑑:各立案托嬰中心定期由專家學者進行實地訪視輔導,確保托育服務品質與安全,每三年辦理托嬰中心評鑑並公告結果,評鑑結果不佳者限期改善,以提供家長選擇優質托育機構。
(二)提供定期教育訓練維護品質:機構及居家托育人員每年皆需接受至少18小時在職教育訓練,市府每年辦理托育人員在職訓練課程,維持托育品質。

 

二、保護處理機制:
(一)宣導落實託藥5步驟:加強宣導公私立托嬰中心、公托家園、居家保母等務必嚴格遵守託藥步驟1.確認家長託藥單。2.確認醫師處方簽及藥物有效時間。3.確認依處方給藥。4.確認給藥後立即簽名。5.觀察幼兒服藥後之反應。並嚴禁餵食任何非家長提供之藥物給幼兒,以保障幼兒權益及身心健全。
(二)聯合實地稽查:每年不定期進行2-4次查核,含收托情形、工作人員進用、突發或緊急事件通報、餐飲/衛生及公共設施安全等。
(三)完善監視設備:臺南市所有立案機構於109年7月1日起即依法裝設監視器,社會局人員透過不定期訪查,抽檢機構監視錄影設備,保全幼兒受托紀錄。

 

三、違規處罰機制:
(一)違規裁處:發生不當對待幼兒之托嬰中心或居家保母,經查明後皆依法裁處,情節嚴重者並公告於中央托育媒合平臺及臺南市政府社會局網站首頁裁罰公告專區,決不寬貸。
(二)終止準公共化服務契約:如有違反兒少權法相關規定,將立即終止托嬰中心或保母準公共化服務契約,並由社會局轉介幼兒至其他托育場所,確保幼兒安全。

 

社會局也提醒民眾,一旦發現疑似兒少不當對待,可善用113保護專線、110報案、衛生褔利部關懷e起來,或上臺南市「育兒安心LINE照顧」LINE@官方帳號 (LINE ID:@329ymndd) 等方式通報,處理過程將全程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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