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前縣議員謝芳紋詐領助理費案,苗栗地方法院今(25日)一審判決,謝芳紋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支付公庫台幣50萬元,褫奪公權5年;謝的男友前卓蘭鎮公所機要秘書徐士凡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4年。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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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前縣議員謝芳紋詐領助理費案,苗栗地方法院今(25日)一審判決,謝芳紋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支付公庫台幣50萬元,褫奪公權5年;謝的男友前卓蘭鎮公所機要秘書徐士凡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4年。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