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警局於今年7月間受理民眾報案,發現轄內有不法人士鼓吹民眾入金投資,聲稱加入「DRC」投資平台投資外匯操作,在投入本金後,每2-3個月都能領15%的高額利息,並佯稱該平台係透過外匯市場交易穩定獲利方式誘使被害人上當受騙,進而投資。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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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警局於今年7月間受理民眾報案,發現轄內有不法人士鼓吹民眾入金投資,聲稱加入「DRC」投資平台投資外匯操作,在投入本金後,每2-3個月都能領15%的高額利息,並佯稱該平台係透過外匯市場交易穩定獲利方式誘使被害人上當受騙,進而投資。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