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檢署黃姓檢察官,今年1月到4月間因,未覈實申報加班、曠職不實支領加班費或補休等行為,遭桃園地檢做出緩起訴處分,並繳交國庫90萬元。全案再送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審議,檢評會認為黃男的行為,情節重大,因此移送職務法庭議處。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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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檢署黃姓檢察官,今年1月到4月間因,未覈實申報加班、曠職不實支領加班費或補休等行為,遭桃園地檢做出緩起訴處分,並繳交國庫90萬元。全案再送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審議,檢評會認為黃男的行為,情節重大,因此移送職務法庭議處。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