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邱姓人妻不滿李姓丈夫外遇,還說出不願意離婚就必須忍受他與楊姓女子的不正常來往關係,憤而決定對李、楊兩人提告求償60萬元。不過,由於邱女沒有其他證據可以證明配偶權益受到侵害,台南地院法官審理後裁定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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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邱姓人妻不滿李姓丈夫外遇,還說出不願意離婚就必須忍受他與楊姓女子的不正常來往關係,憤而決定對李、楊兩人提告求償60萬元。不過,由於邱女沒有其他證據可以證明配偶權益受到侵害,台南地院法官審理後裁定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