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法官陳采葳審理冉姓毒蟲涉再犯吸毒案,仔細核對前科紀錄,意外發現花蓮地檢署違法將冉男送觀察勒戒,以致冉男於3年內2度被查獲再犯,台北地檢署都誤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冉起訴,其中1案更已判刑2月定讞,經陳法官揪出連環錯,冉男被誤判的定讞判決已被撤銷,再犯案也被陳采葳判決公訴不受理。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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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院法官陳采葳審理冉姓毒蟲涉再犯吸毒案,仔細核對前科紀錄,意外發現花蓮地檢署違法將冉男送觀察勒戒,以致冉男於3年內2度被查獲再犯,台北地檢署都誤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冉起訴,其中1案更已判刑2月定讞,經陳法官揪出連環錯,冉男被誤判的定讞判決已被撤銷,再犯案也被陳采葳判決公訴不受理。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