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陳姓男子先前拜託女性友人小花(化名)哄他睡覺,沒想到竟藉機性侵得逞,事後數度逞慾,還說出「已經發生過1次了,第2次也沒什麼」等話語,氣得小花驗傷提告。陳男一審被依照強制性交罪判3年8個月,他對此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法官則撤銷原判決,改判5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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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一名陳姓男子先前拜託女性友人小花(化名)哄他睡覺,沒想到竟藉機性侵得逞,事後數度逞慾,還說出「已經發生過1次了,第2次也沒什麼」等話語,氣得小花驗傷提告。陳男一審被依照強制性交罪判3年8個月,他對此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法官則撤銷原判決,改判5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