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24)日召開院會續審國會改革各項相關法案,自上午起開始審議《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相關條文,目前已通過第50條之2增訂條文,條文明訂「接受調查詢問之人員,經主席同意,於必要時得協同律師或相關專業人員到場協助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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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今(24)日召開院會續審國會改革各項相關法案,自上午起開始審議《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相關條文,目前已通過第50條之2增訂條文,條文明訂「接受調查詢問之人員,經主席同意,於必要時得協同律師或相關專業人員到場協助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