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15)日三讀修正《勞基法》第54條條文,明定雇主經勞雇雙方協商後,得延後強制勞工退休年齡,且雇主對於繼續工作的勞工不能降薪,違者最重可處150萬元罰鍰。立院也同時通過《中高齡者就業促進法》修正草案,保障中高齡者就業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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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今(15)日三讀修正《勞基法》第54條條文,明定雇主經勞雇雙方協商後,得延後強制勞工退休年齡,且雇主對於繼續工作的勞工不能降薪,違者最重可處150萬元罰鍰。立院也同時通過《中高齡者就業促進法》修正草案,保障中高齡者就業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