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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樓防災 確保安全:基隆市消防局強化防災中心服勤人員應變能力

基隆市消防局於10月14日及15日兩天,分別在消防局5樓及夢悅城社區辦理第二梯次「高層建築物防災中心服勤人員訓練」。本梯次參訓33名防災中心服勤人員參加訓練。

為了讓16層以上的高層建築物防災中心服勤人員加強七大設備的熟悉度,包含電氣電力、消防安全、排煙及通風、昇降及緊急昇降、連絡通信及廣播、燃氣及使用導管瓦斯者,應設置之瓦斯緊急遮斷及其他之必要設備等。

課程的訓練課程設計內容包含「防火管理與防災管理之意義及制度」、「服勤人員角色職責」、「綜合操作裝置與防火避難設施、消防安全設備」、「火災及地震緊急應變綜合訓練」及「基礎救護」等實務課程,讓學員更有效地應對突發狀況。

其中,基礎救護課程讓所有學員學習民眾版心肺復甦術(CPR)、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AED)操作技能,以及緊急救護包紮實務操作課程,強化基礎救護觀念。

在服勤人員角色職責之課程中,安樂分隊長黃軍緯強調,高層建築物如果發生各種災害時,防災中心的服勤人員需要熟練防災中心的各項設備並且適時廣播引導,確保住戶安全。

災害管理科長陳進源分享日本研究,對於超過50層以上的高層建築物來說,在遇到大地震時,會受到長週期脈衝(日文長周期地震動)的顯著影響,可能導致建築物在震後仍持續搖晃長達10分鐘,家具掉落等會影響到逃生避難,因此固定家具等防護措施尤為重要。

課程中融入火災情境讓所有參加訓練的學員進行任務編組,編組成員分為「防災中心、滅火班、通報班、避難引導」等4組情境,在訊息不明確的狀況下,由防災中心服勤人員利用無線電指揮自衛消防編組成員,強化實際應變的協作能力。

火災預防科長黃琦初說,高層建築物遇到災害發生時,需要仰賴自身的消防安全設備以及防火避難設施,平時就進行維護保養,編組人員需要定期演練。

消防局長游家懿指出,高層建築物防災中心服勤人員平時要服務整棟建築物的成員,事情不僅要做得對,還要做得好,特別在發生地震、火災時,會有許多突發事件需要緊急處理,平時有預備,災時才能從容應對。本次受訓學員們在參訓過程中,都十分認真投入課程,對於實際演練與模擬操作,都表示收穫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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