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單位:都市發展局
發稿時間:110年7月19日16:30
有關邱莉莉議員於臺南市議會7月19日市政總質詢,針對本府辦理公辦都更招商,採價格決標是否會影響實施者捐贈公營住宅之興建品質,都發局回應說明:
本府近年配合軍方推動活化老舊眷村土地活化政策,透過都市更新容積獎勵取得之公營住宅,除須保障地主權益,更考量地區發展需求及公共利益,爰採資格、規格,價格之三階段審查評選作業,依規定評選出實施者,藉由公辦都市更新多元取得公營住宅,將可創造地區發展、公部門與投資者等多方共贏效益。
有關實施者回饋公營住宅品質,本府於相關都更招商文件規定,建材水準及設備應與實施者對外銷售住宅品質一致,敘明於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取得本府都發局同意及都市更新委員會審議通過,以確保本府取得之公營住宅品質無虞。
另本府為確保公宅施工品質,亦已委託專業建築師事務所協助公辦都更所捐贈之公營住宅設計圖面審查及後續工程督導並協助本府完成後續交屋查驗等作業,以確保本府如期如質取得社會住宅。
本府積極推動公營住宅,除了落實黃偉哲市長「希望家園」的施政理念,尚須兼顧公宅的提供期程與優良品質,以加速提供市民只租不售的優質青年公營住宅,創造良好居住環境,保障居住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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