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稅務

109年度CRS申報資料統計

109年度稅務用途金融帳戶資訊(CRS)網路申報於今(110)年8月2日順利完成,依據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統計,申報之金融機構計1,764家,申報屬澳洲、日本或英國稅務居住者持有或控制之金融帳戶資料計130,487筆,該等帳戶109年12月31日餘額及109年度支付或記入之股利、利息或其他收入金額,經換算為新臺幣列示如下表: 國別 帳戶筆數 帳戶餘額(存量) 收入金額(流量) 澳洲 19,200筆 2,045億元 201億元 日本 94,967筆 1兆5,186億元 371億元 英國 16,320筆 846億元 118億元 合計 130,487筆 1兆8,077億元 690億元 財政部說明,上表帳戶筆數與相關金額資料,顯示我國與澳洲、日本及英國經貿投資關係往來密切,雙方進行稅務資訊交換合作具實質意義,可有效增進國際租稅透明。 與上(108)年度CRS申報資料比較,屬澳洲或日本稅務居住者持有或控制之帳戶筆數成長203%,帳戶餘額成長62%,收入金額成長323%,均較上年度申報數增加(詳下表),應係金融機構依「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規定,應於109年底完成所有「既有個人較低資產帳戶」及「既有實體帳戶」盡職審查程序,並於今年申報全部既有帳戶資訊所致。 年度 109 108 成長率 帳戶筆數 114,167筆 37,697筆 203% 帳戶餘額 1兆7,231億元 1兆608億元 62% 收入金額 572億元 135億元 323% 財政部進一步表示,常見金融機構誤解欄位必要性標記「(Optional) Mandatory」(原則必填)定義,致漏未填報此類欄位,該部與各地區國稅局持續輔導金融機構辦理。今年新增英國為應申報國,且須申報全部既有帳戶資訊,申報帳戶筆數大幅增加,部分申報帳戶「原則必填」欄位仍有缺漏情形。財政部再次強調,「原則必填」欄位屬應填報欄位,僅於法令另有規定且金融機構確實未能取得該資訊時,方得例外不填報。例如稅務識別碼屬「原則必填」欄位之一,除非符合本辦法第50條第2項第1款規定,於盡職審查時確實未掌握部分既有帳戶之稅務識別碼資訊,今年申報時可不填報,但仍應於今年底前合理致力取得該稅務識別碼資訊。 財政部指出,金融機構今年應採用2.0版XML檔案格式規範申報CRS資訊,又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該部公告延長申報期間至8月2日,感謝金融機構配合如期完成申報。各地區國稅局將持續檢視申報資料(包括前述「原則必填」欄位),輔導金融機構釐正,以提升資訊交換品質;今年9月我國將與澳洲、日本及英國(今年新增)進行CRS資訊自動交換。 財政部強調,國際間交換CRS資訊僅供稅捐稽徵機關評估逃漏稅風險及選案參考,不會將交換資訊直接用於課稅,依法誠實申報納稅義務人無須擔憂CRS資訊增加租稅負擔。     新聞稿聯絡人:王科長瑀璇 聯絡電話:02-23228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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