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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住宿式社福機構有條件開放訪視 黃偉哲籲請遵守 避免產生防疫漏洞

發稿單位:新聞及國際關係處

發稿時間:110年8月13日 16:00

發稿人:藍惠娟

聯絡電話:06-6322231#6080

 

今(13)日下午台南市召開防疫記者會,台南市長黃偉哲及社會局長陳榮枝,向市民朋友報告,針對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已經宣布,住宿式社福機構有條件開放訪視,台南市有相對應的開放措施,呼籲大家要共同遵守,避免發生防疫漏洞。

 

台南市長黃偉哲表示,基本上住宿型的社福機構,台南是有條件開放的,防疫規定還是不可少,尤其大家覺得,因為住宿型長照機構裡面的院生健康狀況比較差一點,很多是屬於亞健康狀態狀況,第二個因為他們的家人或探訪親友,有時候有可能不小心不經意把病毒傳進去,因此說要有條件的開放,有一些需要遵守的守則與防疫規定,希望大家要遵守。

 

社會局長陳榮枝說明,有關於台南市住宿型福利機構、社福機構,目前是有條件開放探訪,其適用對象包括長期照顧機構(團體家屋)、老人福利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兒童及少年安置及教養機構等四大類,這部分老人福利機構有116處、身心障礙福利機構20處及兒童及少年安置及教養機構 總共3處。

 

要前往探訪者,必須要是以接種第一劑或未接種疫苗者,需出具訪視前3天內自費採檢之陰性證明。但是有個例外的條件,就是他如果完成接種兩劑,且滿十四天以上的,那就可以不用再去做篩檢。

 

另外,確診者取得解除隔離治療通知書且距發病日未滿三個月之內,為了防止院內的一些交叉感染,台南市有特別加強的一些強化的作為,包括各機構會客區內加設隔板,另外在指定公共區域進行探訪的時候,不可以進入那個住宿區,只能在公共的會客區,且不可超過一小時。另外訪視是採預約式、實聯制,那相關的洽詢窗口電話,我們會放在網站上面。

 

機構裡面有人請假外出的話,還是要管制,返回機構前若有前往過中高風險包括台北、新北及桃園等這三個地區的旅遊史,必須要在回機構的前三天內檢疫有陰性的篩檢證明,避免參加團體活動以外產生防疫的漏洞。

 

除探訪以外,也增加了新進的住民,在入住機構的三天內,要做自我的採檢,要有陰性的證明,住民進來以後還是要十四天的隔離觀察。有關住院的監測,只要出院,基本上都一定要PCR要檢測陰性證明,才可以返回機構。

  • 1100813住宿式機構開放探訪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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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記者/楊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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