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單位:水利局
發稿時間:111年5月4日18:20
有關議會質詢有關「廢棄物堆置在龜子港附近農地恐造成淹水與農地遭違法營建廢棄物堆置,應加強查緝」,水利局回應如下:
對於廢棄物堆置在龜子港附近農地造成淹水議題,經查柳營區民眾填築廢棄物位置,係位於龜子港排水台1線下游右岸,堆築的範圍位於治理計畫範圍線外,該筆土地面積為7,356平方公尺,尚無阻礙區域排水水流之虞,柳營區公所已通報本府農業局及地政局依規定查處開罰。
水利局強調為防範阻礙水流造成洪患,將再加強區域排水範圍內的巡查,如發現有擅自堆置廢棄物於區域排水範圍內,將依水利法嚴懲。
對於農地漁塭遭違法營建廢棄物堆置,市長黃偉哲已下令訂定通案處理原則,由農業局主政成立廢棄物頃倒聯合稽查小組,各相關局處辦理會勘稽查,並依會勘結果針對各權責法令積極裁處(廢清法、違反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等),農業局負責追蹤列管各案處理狀況,定期辦理複查,若未改善加重處罰至結案為止。
未來不論是地政局、都市發展局,發現內政部營建署國土變異點監測系統,有疑似農地回填、傾倒廢棄物案、民眾檢舉或媒體報導等案源,將立即通報農業局,由區公所先至現場初勘回報現況,後續由農業局安排聯合稽查,查處過程中,若有行為人不明者,由警方加入協助追查;如行為人明確,簡化行政流程儘速處罰而行為人或地主如不繳納罰鍰或未進行改善,移送強制執行,加強嚇阻力道,同時呼籲,地主須善盡管理土地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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