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單位:警察局
發稿時間:112年1月7日22:15
警察局六分局更正說明昨(6)日為民服務,協助一名被寵物犬咬傷的七旬老婦就醫一事
警察局六分局大林派出所同仁於昨(6)日晚間20時許巡邏勤務時,行經過大同路大林國宅前發現婦人右手受傷,舉手示意警車協助,經詢問是遭犬隻咬傷,但傷人的犬隻已未在場。員警協助簡易止血後,通知救護車送往新樓醫院救治。
原初步認定是無主犬隻所傷,但事後該犬隻飼主到派出所表明該犬保有寵物險,可理賠醫療等損失。
本次事件六分局原發布新聞稿所述,部分有誤,謹此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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