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歲阮姓男子2021年行經北市東區KTV門口,見一名女子酒醉坐上計程車,竟立刻開車尾隨,待抵達女方住家樓下,再上前佯稱「我是她朋友」,將人載到附近汽車旅館性侵。新北地院審理後,近日依乘機性交罪判處4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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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歲阮姓男子2021年行經北市東區KTV門口,見一名女子酒醉坐上計程車,竟立刻開車尾隨,待抵達女方住家樓下,再上前佯稱「我是她朋友」,將人載到附近汽車旅館性侵。新北地院審理後,近日依乘機性交罪判處4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