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單位:衛生局
發稿時間:112年7月19日16:25
炎炎夏日,民眾往往來一碗剉冰消暑。臺南市為美食之都,知名的冰品業者當然數不甚數,民眾也慕名而來,為維護消費者食用飲冰品衛生安全,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啟動飲冰品及配料稽查專案,針對臺南市內知名冰品業者進行查核,於今日(19日)由蘇世斌局長率領稽查同仁會同臺南市政府張淑娟消費者保護官,至玉井知名冰品店鋪進行查核及抽驗冰品,倘不符合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依法處辦。
微生物超過衛生標準可能原因包括場所不潔、製冰用之濾水器未定期更換濾心、茶水桶出水口積垢、容器具清潔不徹底、食材保存不當及管理不良、製備過程受污染、操作人員衛生不佳等所造成。另外由環境媒介或由人、貓、狗、蟑螂、老鼠等接觸食品而產生二次污染。微生物如超過衛生標準,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規定立即責令業者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按同法第48條第8款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除輔導飲冰品業者提升產品衛生安全,針對違規業者將會嚴格要求改善,再次提醒食品業者,應落實衛生自主管理,以免違規受罰。消費者若有任何食品衛生問題,歡迎洽詢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免費服務專線0800-28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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