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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法院驳回居民诉求 允许运转伊方核电站3号机组

据日本共同社报道,日前,居住在日本四国电力公司伊方核电站3号机组方圆50公里内的山口县东部3个岛屿的3名居民要求对该机组做出停止运转的临时处分,当地时间15日,山口地方法院驳回了相关诉求。居民认为该裁决不当,考虑提起上诉。

据报道,主要的争论点在于距离伊方3号机组约130公里的熊本县阿苏破火山口的喷发风险,以及设计抗震大致标准的原子能规制委员会,及四国电力的规定和评估是否妥当。

裁决中,审判长小野濑基于现有火山学的知识及调查等,判断称“核电站运转期间发生大规模喷发的可能性很小”,此外还认为预测喷发规模十分困难,不能说四国电力根据过去事例采取的火山对策不足。

关于地震对策,判决指出已考虑到附近的断层,“有关基准地震动的四国电力的评估是合理的”,还认为规制委制定的新安全标准也很妥当。

此外,判决中认为3名居民等居住的岛屿位于伊方核电站方圆30公里外,虽然未制定疏散计划,但在全日本范围可得到足够的支援,判断称“不存在需要立即停运的危险性”。

因此得出结论称,没有向周边释放放射性物质的风险,不存在居民方面主张的侵犯人权的具体危险。

围绕伊方3号机组,广岛高等法院2017年12月做出的临时处分决定中,指出阿苏破火山口发生毁灭性喷发时,火碎流可能会到达核电站厂区,命令禁止运转。

但是2018年9月该高院推翻了之前的判决允许重启,同年10月起重启运转。松山地方法院及大分地方法院等也收到了同样的临时处分申请,但都做出了允许运转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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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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