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page產經觀光合作社付理監事酬勞 可列未分配盈餘減項 產經觀光 合作社付理監事酬勞 可列未分配盈餘減項 財經特派記者 陳光廖 Posted on 2019-09-06 財政部今(6)日將發布解釋令,合作社依規定由當年度盈餘,提撥酬勞給理監事等,該酬勞金可列為當年度未分配盈餘減除項目,合作社明年申報2018年未分配盈餘時,就可適用。 臉書留言 財經特派記者 陳光廖 (這個頁面共進入 1 次, 今天進入 1 次)財經特派記者 陳光廖 舒心美體 按摩,基隆,按摩100 財經特派記者 陳光廖 View all posts 文章導覽 Previous Post中纖大賣台企銀股4.3萬張 Next Post發票統編誤植 須收回重開 You Might Also Like 產經觀光 主計總處估明年經濟成長率2.72% 學者:略過於樂觀 財經特派記者 博遠 2019-11-29 產經觀光 中龍鋼鐵工安意外 台中勞工局勒令該項作業停工並開罰 財經特派記者 博遠 2020-03-04 產經觀光 電子股強漲 台股盤中突破11700點 胡 自文 2020-07-01 產經觀光 二款電池 加速產業化 財經特派記者 陳光廖 2019-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