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page產經觀光四師執行業務所得 須申報 產經觀光 四師執行業務所得 須申報 財經特派記者 陳光廖 Posted on 2019-10-01 台北國稅局表示,律師、醫師、建築師、會計師等執行業務者,相關所得要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且無論盈虧都有申報義務,若是未申報又被國稅局發現有實際所得,實際收入高於表訂收入,還會遭到補稅處所罰則。 臉書留言 財經特派記者 陳光廖 (這個頁面共進入 1 次, 今天進入 1 次)財經特派記者 陳光廖 舒心美體 按摩,基隆,按摩100 財經特派記者 陳光廖 View all posts 文章導覽 Previous Post防災假立法 官方有異見 Next Post營所稅暫繳申報延至10月1日 You Might Also Like 產經觀光 【白話財經】今年稅收恐短徵 政府會反過頭跟我要錢嗎? 財經特派記者 陳光廖 2020-07-19 產經觀光 經長鼓勵採購國產機械 財經特派記者 陳光廖 2019-08-09 產經觀光 台灣和立陶宛關係升溫 首發食品業洽談會15日登場 財經特派記者 陳光廖 2021-09-15 產經觀光 最新藥價調整出爐 常用藥多調降、調升最多皆抗生素 財經特派記者 博遠 2020-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