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歲陳姓工廠小開日前與女性好友晴晴(化名)相約喝酒聊天,未料酒後他為滿足自己性慾,竟違反女方意願強制硬上,性侵得逞。事後經協調,雙方以146萬元達成和解,晴晴也同意給予陳男緩刑。法院審結依妨害性自主罪判陳男有期徒刑2年,緩刑4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須服勞役160小時。可上訴。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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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歲陳姓工廠小開日前與女性好友晴晴(化名)相約喝酒聊天,未料酒後他為滿足自己性慾,竟違反女方意願強制硬上,性侵得逞。事後經協調,雙方以146萬元達成和解,晴晴也同意給予陳男緩刑。法院審結依妨害性自主罪判陳男有期徒刑2年,緩刑4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須服勞役160小時。可上訴。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