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回應媒體報導台糖梅花肉片檢出Cimbuterol不符規定之相關疑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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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今日媒體報導,針對臺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下稱臺中市食安處)於113年1月15日至國防部福利事業管理處臺中福利站抽驗國產「梅花肉片」(有效日期2024.06.10),經該處檢出Cimbuterol 0.002 ppm (殘留容許量:不得檢出)與規定不符案提出之疑點,食藥署回應如下:
本署於接獲本案後,即於2月2、3日會同屏東縣衛生局至屏東縣信功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信功公司) 實地了解處理過程作業模式,係由台糖公司提供豬隻,委由信功公司屠宰、分切及包裝,產品全數交回台糖公司銷售。台糖公司有駐廠人員現場監製。工廠作業係先處理台糖之豬肉,作業後均執行清消作業,並備有相關清潔紀錄。
針對農業部函文提供台糖公司於2月4日送驗2件及本署南區管理中心與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於同日抽樣檢體1件,以上3件產品與臺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檢驗之梅花肉片均為同一批,由本署以衛生福利部公告檢驗方法「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乙型受體素類多重殘留分析(MOHWV0041.05)」進行21項乙型受體素(含Cimbuterol)檢驗,結果均未檢出。另目前台糖公司已向台中市食安處申請複驗,正由該處及本署分別檢驗中。
另針對豬肉進口查驗,本署自110年至113年2月5日止,查驗符合規定且通關放行之豬肉及其可食部位共計32萬8,696噸,皆未檢出乙型受體素,目前仍維持逐批查驗;市售豬肉自103年至112年衛生單位於各販售通路、直接供應飲食場所及製造端抽驗豬肉檢驗乙型受體素計19,300件(國產15,114件,進口4,186件),檢驗結果亦均未檢出。
本署將持續與地方政府衛生局強化後市場畜肉產品之抽樣,進行21項乙型受體素(含cimbuterol)檢驗,以確保市售畜肉產品符合我國動物用藥殘留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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